河北省高级审计师职称的业绩成果需要同时满足两组条件:第一组体现审计实务和工作成效,第二组体现审计科研与创新能力。申报人不能只用优秀审计项目、审计建议或领导批示完成全部业绩,也不能只靠论文、课题和著作替代实际审计工作。
第一组共有七类成果,可以从审计建议被采用、优秀审计项目、重大问题线索移送、调查报告或专报获领导批示、制定审计制度规程、承担委托审计业务并被采纳、获得规定表彰中选择一项。
审计建议被有关部门、单位或企业采用需达到5项以上;主持或作为主审承担的项目获市厅级以上优秀审计项目1项以上;发现重大违纪违规问题线索1项以上,并依法移送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成为案件审理重要依据。
调查报告、审计信息或专报获同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或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批示肯定需达到2次以上。受托审计业务的结果和建议被委托单位认可采纳需达到3项以上,并产生一定经济和社会效益。

科研创新可以选择本人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的审计专业书籍,或参与编写、翻译教材累计10万字以上;也可以发表正式刊物论文、调查报告2篇以上,或在省级以上内刊发表4篇以上,本人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还可以选择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并结题的市级以上审计科研课题1项,或者审计技术方法创新成果被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采用或推广。同一成果应按最匹配的一项使用,不宜在两组中重复计算。
常见问题:
1. 河北高级审计师职称有优秀审计项目就够吗?不够,还要在科研创新组中满足著作、论文、课题或技术方法创新中的一项。

2. 审计建议被采用需要几项?需要5项以上,并能证明建议内容和采用情况。
3. 正式期刊论文需要几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审计相关论文、调查报告2篇以上。
4. 省级内刊发表需要几篇?在省级以上具有内部刊号刊物发表审计相关论文、调查报告4篇以上。

5. 市级科研课题必须结题吗?必须已经结题,并且本人是主要完成人。
6. 同一审计项目既获优秀项目又形成论文能否算两项?应根据成果是否属于独立事项谨慎判断,同一事项符合多个条件时不宜重复使用。
申报提醒:
先从工作业绩组选择证据最强的一项,再从科研创新组选择一项,分别整理采用、批示、移送、获奖、出版、发表、结题或推广材料。两组都要满足,不能只突出一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