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员职称可使用第一作者学术著作和核心期刊论文,著作应为社科领域研究性成果,教材、工具书不属于规定学术著作,期刊还需符合核心目录及双刊号要求。 ………
申报2026年河北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员职称,学术著作和核心期刊论文都属于前五类代表性成果,但两类成果都要求申报人为第一作者。只有参与编写、担任副主编或作者排序靠后,不能直接按规定成果使用。
学术著作应当是在社会科学领域围绕专一性问题分章节论述的研究性学术成果,并具有较高学术价值。教材、工具书以及一般知识汇编不属于这里所指的学术著作,不能仅凭正式书号判断符合条件。
核心期刊可以参照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南京大学编制的CSSCI来源期刊,或者中国社会科学院编制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申报时应核对论文发表年度对应的目录收录情况。

公开出版的期刊还应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在我国境内出版,同时具有ISSN和CN刊号。内刊和增刊不计入,只有网上检索结果或期刊录用通知,也不能替代正式发表材料。
第一作者公开出版学术著作可作为一项,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论文也可作为一项。一般申报仍需满足代表性成果总数以及前五类、后两类的组合要求,不能只靠多篇论文替代课题或科研奖励。
常见问题:
1. 河北研究员职称教材能按学术著作使用吗?不能,规定的学术著作不包括教材和工具书。

2. 第二作者核心论文可以吗?不可以,对应成果要求第一作者。
3. 增刊论文能使用吗?不能,增刊不属于规定正式期刊成果。
4. 只有ISSN刊号可以吗?不可以,正式期刊应同时具有ISSN和CN刊号。

5. 多篇核心论文能替代课题成果吗?不能,成果组合中还要在课题或科研奖励类别至少具备1项。
申报提醒:
先核对作者排序、著作性质、期刊双刊号和核心目录,再将成果放入相应类别。不要把教材、工具书、内刊或增刊成果混入研究员职称代表性成果。